屍觀點:信任

信任從何而生?和一個人做生意,他每次都準時付錢的,你就可以歸納那個人有信用。和一個朋友約見面,他每次都準時到達的,你就知道約這個人的時間不會刻意提前。信任是經驗告訴你的一種默契。

人和人之間有信任,就會漸生默契,社會就可以互相補充。合作,就是在「信任」的基礎出現的。當然,有些人認為,「合作」可以不存信任,我認為那些不能稱上「合作」,只能稱為「互相利用」,「互相利用」者,利盡即見狗咬狗骨,所謂「國共合作」,其實亦是如此。

商鞅執秦國政,第一件事做的,就是「徙木示信」,取信於天下國民。「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信任就是一個社會穩定的關鍵,你的政府無信用的話,你手中持有的貨幣也未必安全,這不是甚麼新奇事,這是常理。

香港無兵無糧無工業,賴以維生的,是商譽與法治。這些塊磐石,卻在淪陷後漸漸被中共擊打。這一點是不稀奇的,他們不是打算在這兒長治久安的,他們劫掠之後,就要離開,這個城市的未來如何,中共沒想過,也根本不會和你想。虧還有立法會議員說中共是老母之說。我想,除了梅艷芳的母親,天下從未見有老母劫親兒之理,認為中共是老母者,無知無恥,亦可證中共只會任用騙子,治下騙子處處。議員用這些低能的騙術哄騙港人,政府又容下這些親政府議員,都是在打擊世人對政府信任。

再說,正因為商譽重要,我認為那些騙遊客的爛舖,其實是必須趕出香港的。有些人認為,現在騙遊客強迫消費的店子只在土瓜灣、觀塘的工業區內,只騙大陸人,不影響民生,可以優容。但你細心想想,這些騙子會不會坐大?這些騙子會不會影響香港商譽?如果,一個城市真的重視誠信的話,這些騙子是否都應趕走?再說,這些大陸騙旅客的技倆,你們真的同意他們在香港生根嗎?

法治亦然。貪官日多,我們束手無策,眼巴巴看著政治腐敗。現在當官好呀,大搖大擺的收五千萬不用下台、囤地與民爭利不用受刑、縱容手下惡打市民不用受誅,這個年頭,當官就最是風流,你想做到多爛就多爛,因為根本沒有制裁。到這個時候,你還會信政府嗎?你認為我們比中共治下的鬼國好嗎?他們還有甚麼是你值得相信的呢?

在這個虛假的年頭,法律不可靠、制度不可信,人們漸漸會轉信拳頭、轉信私鬥,這些制裁自己來。暴力在未來的歲月一定會在香港出現,而且必然是大規模的發生。那些乞求社會穩定的人,張開眼看看,今日城中未來的不穩定,是砸碎一塊玻璃造成,還是大家不聞不問、騙子橫行孕育的不公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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