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天華:血薦軒轅

[二十世紀之支那]

本會陳天華(1875-1905)義士因痛恨國人內鬥,而在1905年於東京大森灣投海殉國,留下《絕命書》五千字。

大日本帝國於1905年應清國限制海外革命活動要求而頒佈之《取締清韓留日學生規則》,限制在日留學生參與政治活動。

就此,汪兆銘、胡漢民同志在早前表示留日學生應該忍辱負重,服從大日本帝國的命令;但在日留學生之中,不少藉罷課而宿娼嫖妓,使日本人覺得留日學生不成體統、自甘低賤。1905年《朝日新聞》刊載相關新聞,日本輿論認為中國人「烏合之眾」,說留學生是「放縱卑劣」的一群。

陳天華義士認為:「同學如此舉止,就是辱華。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這是可恥的。人貴自重,如果舉止無恥,就是自取其辱。我用死勸勉世人,切勿侮辱祖國!今日的愛國者呀!你們都可以一起殉國!」陳天華義士批評:「我們支取國人的希望來日深造,為的是救國救民,夜夜笙歌,根本是不義的!如果要共赴國難,就要刻苦砥礪,要品格純正!看到別人苦難要關懷!」

對於有澳籍華裔大律師在立法會大罵「Bloody Chinese (ブラッディチャイニーズ) 」,陳天華怒目圓睜,大呼「國賊!狗賊!國人之恥!自己錦衣華服,國人受饑受難;如此律師,看到國法板蕩,有沒有出過半句建議?在公眾場合潑婦罵街,是何體統!這是世人之恥!」

( 文:程韻蓀)
編者按:董事局未批准此版面在本報正式刊行,此為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