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觀點:我記得

到這天我還沒有忘記。

我記得那是威爾斯親王醫院。那個是8A病房。那時候我根本不知京華酒店在哪兒,只記得,在那年,三四月的香港人心惶惶。我記得,那時的連醫院管理局總裁何兆煒也染病,我記得那個二零零三年。

何兆煒醫生。03年時任醫管局行政總裁。

我記得那年兄長無端搶了一盒板藍根,但我記得,那盒板藍根最後原封不動的舖了塵,被我扔掉。但那天電視播著廣州的「神秘」春瘟,教廣州人在搶醋搶板藍根。那年學校還有供膳,我記得大家在晚餐時都得靜靜地朝電視方向坐、每個同學都得在六點除下口罩看亞視,看著衛生署署長陳馮富珍和一個醫生說著那天的感染數字。我記得我沒有吃那瓶送來的慘綠色維他命C。我記得,那年,死了二百九十九個香港人。


我那時候還沒去過淘大花園。但沒想過沒了小小的一個U型隔氣彎管,就害得這個大屋苑爆發疫情。到在觀塘工作後,我才知道淘大花園E座的實際位置,才想起那些封鎖線、那些N95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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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弼時爵士:法例要清楚 犯法有後果

[本報訊]

為慶祝陽間香港第五屆政府群賢畢集,用人為材,本報總編輯特意前往雪廠街高唱廣東名曲《十一哥》助慶。但慶祝活動驚動陰間,首席按察司羅弼時爵士(The Honourable Sir Denys Roberts, 1923-2013)途經詢問究竟,得悉原由後,表示政府確是深慶得人,能夠湊得道德水平相若的人士填滿空缺。

資料來源:《壹周刊》2014年7月3日,鍵連:http://hk.next.nextmedia.com/article/1269/17307909

總編輯向羅弼時爵士展示候任湯姓行政會議成員的提問(見附圖),爵士徐徐解答:「那是你們華人的民間說法,香港法例第200章123、124有講及的,就是『A man who has unlawful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a girl under the age of 13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on indictment to imprisonment for life.(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而124是講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爵士稱:「這些都是嚴重罪行,犯法會有後果。大律師應該要熟知,不懂就應該查閱文獻。」他更指,保護兒童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希望新屆政府繼續就此多加努力。

羅弼時爵士笑指總編輯高唱《十一哥》情感澎湃,可公開演唱。總編亦答允農曆七月十四為亡魂義唱。

屍觀點:聽來荒謬的道德

在動物世界之中,從來都是弱肉強食。人類當然是動物的一種,但我們不希望看到如果身邊的某某染上感冒之後,就會被人急急烹食,於是人和人之間,就會有「道德」的出現。
道德是保護社會中弱者的一種良知。當然,你可能會問我,強弱由誰來介定呢?在電腦未普及的時代,懂打字的文員有辦公室的價值、寫得一手好字也能找到一份謄寫工作;但在二十一世紀,僅懂打字、僅能寫書法,已經不可能捱過所謂的考績。社會變革當中,強弱的概念並不是恆定的,就算社會保守不變,任何制度亦無法對抗由科技帶來的生活變革,於是,總有人會在某刻成為弱者、某刻成為強者。我們在生活寬裕時,應該念及其他不幸的人,做人懂得慈悲、懂得顧念他人,那麼社會就會出現道德。

Clouds build up over the Victoria harbour before a storm in Hong Kong on April 30, 2013. AFP PHOTO / Philippe Lopez

今日的香港,居然因為老婆婆撿紙皮而被緝拿,甚至要充公其工具。這樣叫保護弱者嗎?這些叫殘害弱者。不義之極,一何至此。這些公務員口口聲聲的法規教條,除了欺壓弱小以外,就是用來遮蔽良心。居然還有這些公務員撰文護短,為這些欺人惡行文過飾非。這是甚麼社會?無恥、可恨的社會。
香港,這麼的一個香港。在沒有道德、沒有良心的大氣候下,還會看到天明嗎?

淺談中國古代利益與道德的關係:從中國的殺父史說起

日昨有朋友問起中國是否有殺父的歷史與習俗,於是我草草翻查手邊的書冊,留意到弒父的歷史在宋朝以前較多,而在宋元之後,出現的情況較少。
殺父在中國傳統視為大逆不道,為社會之所難容,乖逆倫常的事情,打破了傳統的道德共識,所以會受整個社會之所摒棄。而弒父的例子集中在皇室,多數為皇位繼承人弒殺父親,以圖提早承繼權力或是奪嫡。著名的事例有南朝宋文帝被太子劉劭所殺(公元453年)、隋煬帝楊廣弒殺文帝楊堅(公元604年)及後梁的朱友珪弒殺朱溫(公元913年)。
或許你會問,古人常常講的「大義滅親」這麼崇高,為甚麼殺父的例子又這麼少呢?原因有三:


一、大義滅親多數以下行式進行,即是父殺子
「大義滅親」語出《左傳》,故事是講及衛國忠臣石碏得悉親子石厚要密謀殺害新君衛桓公,故而設計使鄰國陳國的國君陳桓公將親兒殺死。「大義滅親」,一直都只是用作美化殺子殺女的行為,如果由子殺父,那就是逆倫,是不孝,這些就不會被歌頌。
二、「父親」角色在中國歷史中的特殊地位
中國古代一直以父系社會維持,家中決定,以父族為先,而父親就掌握了家中的權力。掌握權力的當然就是所謂規矩的立法者、維持者,而家產分配和傳承的權力,亦由父親手中所掌。兒子在未來將會成為父親,坐享未來權力,他們普遍情況下都不用乖違社會倫常而奪取父親權力。劉劭、楊廣、朱友珪之所以殺父,乃因為自己的權力與承繼權出現問題或危機,所以被迫出此下策。到宋朝以後,權力分配模式近乎已成定局,殺父的例子,就越來越少。
三、父權教育的成功
人無完人,一例皆然。但中國歷史之中,鮮有反省父母行為,批評、改正、修補的事件,古人智慧所言的「富不過三代」,往往是因為父權無可挑戰,父祖所定的規則乃是無可更易之所至,世情一變,時局一轉,措手不及,捱窮捱困,這就是中國社會文化所致的悲劇。先莫說父親所為是大公無私,若說父親所為是為所欲為、不仁不義,一般來說作為兒女的亦不能多說半句。我們的歷史之中,連批評父親也已經是大逆不道,何況要更易祖宗訓示呢?順從父母,就是大孝大順,自然就不會被剝削傳統所贈的利益。這些孝行可在社會享受稱頌的,於是大部分的兒女更加不可能出現所謂殺父的遐想。


這些都是古代的東西,但到了現當代,弒父殺母這些東西,反而不太罕見,第二、第三點所述的社會結構和價值漸已消失,所以社會的弒父反而變得常見。
本文絕非鼓吹任何人無端殺父,畢竟身體髮膚受諸父母,人人受娘生父養,念孝念親乃是第一天理。但中國古代的而且確以利益維持道德,講道德不談合理的利益分配,這些道德根本不能維持,因為空談無法充饑,也沒法梳理人類的生存欲望。或者這樣說,我們在用一條條高不可攀的道德教條去批評別人的時候,不妨想一想,這些教條本身是否合理?是否正當?換到自己身上,又可否遵守呢?如是,社會的平衡較容易出現,我們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也較易達到。

屍觀點:善人堆砌出來的敗壞

在十字路口過路時,一隻蒼蠅停泊了在安全島上。我下意識就想拍死這隻蒼蠅,但理智叫我停了手,街道是公共的地方,我不過是個路過人,就算有蒼蠅,也不可能把我弄髒呀。於是綠燈一到,我就大步跨過馬路。

我們詬病他人對社會不聞不問,看到邪惡或是壞事充耳不聞。但他人會不會就好像我看到蒼蠅的心態一樣呢?不稀奇。有些大人君子更會為自己不殺蒼蠅這件事多作美化,甚至說自己有「不忍人之心」,兼愛包容污穢之物。仿佛不聞不問,在這個場合也算上是種善行。這種君子倒也不少,於是香港充斥著善人似的。

仔細想想,這些真是善嗎?這些是善小而不為。或者你說蒼蠅終歸會飛走,對社會還沒有甚麼影響,那麼垃圾呢?貪污呢?腐敗呢?這些不會無端消失的壞事,你會不會又無端告訴自己有「不忍人之心」,於是充耳不聞呢?今日常住在香港的人,不少人只當自己是一個路人過客,從不認為這個地方的興衰與自己的榮辱有關,身邊每事每物,頂多只是影響自己今月所賺之增減,誰還會理自己家中早已成為蒼蠅的樂園呢。於是不少「智者」只求趨吉避凶,不求這個社會有甚麼改革遷善,甚或教你和這些煩人的蒼蠅和平共存。這種人是惡人嗎?又不算是。但可以算是善人嗎?不呀,這些是撿便宜的,他們是在玩槓桿式的投機者,只求用最少的力氣,圖最大的利。可是,真能圖利的人少,因為可圖的利不多嘛,那麼未能圖利的,倒會自高聲價,為自己堆砌善人之名,讓自己的自私與冷漠好像好看些。

《孟子》的<告子下>篇說,如果一個國家委任了不愛重視賢良的人任政,就會將有志之士「拒於千里之外」,而國家就會被「讒諂面諛」的人充斥,國家就不會再變好。今日的敗壞,就是壓抑了有能之士,高舉了讒諂面諛的人,於是這個城市,漸漸就成《舊約》所載的罪惡滔天。

城裏的人呀,你們究竟是在等洪水呢?還是在等天火呢?

讀者來信:小人國風物志

我親愛的同胞:

《小人國風物志》

「熱烈慶祝小人國成立二十周年」的鮮紅旗幟在每枝燈柱高張,這個城,似乎處處喜氣洋洋。

對,我的船泊到來這個叫小人國的國度。這裏沒有高山,只有高樓;沒有一望無際的大海,只是長期塞車的大道。在我眼中,這是一個特別的國度,我不得不寫信告訴你們。

小人國的人長得矮嗎?又不盡然,倒有些一米八幾的議員。瘦小嗎?肥大的人卻很多,反正在這城之中,你總找不到迷你人和蟻俠,可是,這兒的確是貨真價實的小人國。

怎麼說?這個城的人為了賺錢,當然可以不擇手段。假如你質疑半句,國民反而會對你咆哮,反問:「我不這麼做,難道說你養我嗎?謀生不對呀?」然後無論甚麼,只是有人肯掏腰包就自然有人臉不紅耳不熱的做。甚麼?你說這是逐利?不呀。這叫日常。在這小人國,這比犬吠鴉啼還常見。小人國的人價值觀都很相似,都是想著怎樣圖利和怎樣買樓,只消你能買樓、或是你略算富有,你就被視為拿破崙似的成功人士了。如果有小人國的國民坐在你對面,你要打開話匣子,講講怎買樓和如何投資,你們很快就會變成知己。

朋友,有一點我要特別提醒你的。小人國的人討厭別人成功。假如他們看到別人成功、或是快要成功,他們就急急要做些小動作搞垮別人。他們本來有仇怨嗎?沒有,只是國人總是看不過眼。但有一點要特別留意的,這些是名副其實的小動作,因為國人和他們要搞垮的人碰面時,客氣得旁人看見,以為他們是結誼兄弟。但這也不是甚麼壞事,因為國人的主要娛樂,就是品評其他人如何的墮落。信我,他們總得講上幾天,誰個破產、誰家離婚、誰人染病,這些事不單在他們的辦公室每日細講,每隔幾天還會刊印在報紙呢。

看到這兒,你一定會批評小人國的國人道德卑下。其實這也是不公道的,他們每人都有著清晰的道德標準。比如他們見到有年輕人安坐在地鐵的座位,就會拍攝現場公諸於世,好等這事成為教導世人尊賢敬老的教材;聽到別人有甚麼家事嗎?就放進電視台的攝影裏公審,他們非要討個是非黑白、清清楚楚不行。但這當然不是隱士的修院,又不是每宗罪都要放進異端裁判所燒死,這城每有權貴貪污、高官瀆職,國人總會寬宏大量的忘記,像家人一樣,無論是彌天大罪、或是虧空夾帶,國人都會一一包容。這個城市真是民德可風。

小人國的人勇敢嗎?當然勇敢。他們每到百貨公司減價,都會一馬當先去搶購心頭所好。國難當前時、強鄰壓境時、被人搶掠時,他們好像默不作聲,這些都是旁觀者的誤會,他們是「勇於不敢」呢,用那古老的中國諺語來說,這是存活的法子呀!智慧來的!你們不懂就別妄下批評!

你們總得要來看看這紅旗飛揚的小人國。不說了,我還得要乘風季返航!

事事平安

格列佛

六月十四日的雨中

屍觀點:哪門子的愛國?

前高官王永平稱,悼念六四是一種持續的愛國教育。這種說法當然符合中共和泛民的胃口,但這是不是大家都需要認同的說法呢?
一個真誠愛中國的人,親眼目睹到一個政權屠殺自己國家有志的學生,除了點一根蠟燭在三百六十五天抽一天來哭喪外,甚麼都不敢說,這還算是愛國嗎?一個真誠愛中國的人,到今日還是看到國家割地予俄、貪污禍國,但只是在「共享經濟成果」,這可以稱上愛國嗎?今日的我們談的愛國,大抵都是丟人現眼的遮醜布。
悼念到二十八個年頭,在香港,有些人說六四是國家發展中間的必然悲劇。這種說法,姑息了死不認錯的中共、辜負了那擋坦克的烈士、侮辱了那些慘死在廣場的各省學生。今日中共仍不肯認錯悔改,還要為他們說甚麼好話嗎?一個國家,無論做了甚麼都只懂文過飾非,只會裝成是「幸福」是「必然」是「宿命」,國民有錯就不會改,這個國家就道德淪喪。併上王永平的「六四是一種愛國教育」說法來看看,不難發現,這些話,一樣都是尋開脫的藉口。


今日中國土地之上,談論六四依舊是尋釁滋事,是要身陷囹圄的,這個政黨罵不得、更是蠻不講理的,那麼悼念六四是王永平口中的哪種愛國行為?念力愛國?這種愛國是真的有意義?如果真的如王永平所言,視悼念六四為一種愛國教育,那麼你要教學生子女,看到別人殺你的同胞,就束手待斃、光去哭嗎?給你哭夠二十八年夠不夠?捐錢給一些不相干的組織可以復仇嗎?還是應該教你的子女以直報怨快意恩仇呢?還是應該教你的子女漢賊不兩立呢?強將這件事說成愛國教育,是說不過去的。

六四慘案本來就是共產黨殺滅改革系統的血腥屠城,悼念六四是歌頌殉國死節,是人格教育,不是甚麼愛國行為、不在一國一時一地,乃在一個整體的人格問題。認真的想一想,這麼卑鄙的國家根本不值得你愛,你要的是推翻這種殺自己子民如麻的執政集團。六四在香港的意義不在愛國,乃在反共,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那刻香港才有出路。今日一盤散沙似的與虎謀皮與狼共舞,妄談愛國要從別人的規矩來定義自己對錯,根本就是任人魚肉。

讀者可能覺得很不習慣,青永屍常常強調中港異殊,但為甚麼還會談到這件事,還說到愛國呢?關鍵是在大是大非之前,許多別有用心的人,喜歡用些談吐優雅的言辭蠱惑人心、混淆視聽,力圖將大家的本願念頭帶離,這些大是大非談的是原則,不是甚麼創意。反觀我們日常的做人處事,亦應當如此,不能妄因片語巧言失去常識與良知。

白話《天工開物》:<乃粒第一:稻宜>

稻田土壤改良

種稻米的人都知道,土壤不好,就不會結出好的收成。所以勤力的農夫會用不同的方法去施肥。人畜的糞便、榨油以後的油枯餅、草皮、樹葉堆成堆肥作為肥料,這個是全中國都會做的事。秦嶺以南的人,磨綠豆粉後會取其豆漿用作肥料,田地的肥力就會更佳。甚至有些農民會在豆價低賤時,直接將黃豆撒在田中,一粒黃豆腐爛後會令周圍田土都肥沃,用了這種方法增加收成,在明代的產穀量所得盈餘還會多過撒豆的成本呢!

如果土壤溫度較低的酸性土壤,在插秧時用動物的骨灰沾沾秧根,再用石灰埋住根部,這就可以中和土壤。但是有一點是要注意的:如果是向陽坡日照充足的溫暖田地,這樣做就不適當了。至於土地未夠鬆疏的,就要先耕墾,將硬土塊壓在柴、草上焚燒,草木灰就會令土地更肥沃。但如果耕耘的是黏土地或者本身已經土質鬆疏的稻田,就不用這樣做。

原文附錄如下:

稻宜

凡稻,土脈焦枯,則穗實蕭索。勤農糞田,多方以助之。人畜穢遺、榨油枯餅、(枯者,以去膏而得名也。胡麻、萊菔子為上,芸苔次之,大眼桐又次之,樟、桕、棉花又次之。)草皮,木葉,以佐生機,普天之所同也。(南方磨綠豆粉者,取溲漿灌田肥甚。豆賤之時,撒黃豆于田,一粒爛土方三寸,得穀之息倍焉。)

土性帶冷漿者,宜骨灰蘸秧根,(凡禽獸骨。)石灰淹苗足,向陽暖土不宜也。土脈堅緊者,宜耕墾,疊塊壓薪而燒之,埴墳鬆土不宜也。

白話《天工開物》:<乃粒第一:稻>

在明朝作基準的糧農作物計,稻米的種類是最多的。自古以來,人們將無黏性的那種米的禾桿叫做「秔」、至於出產的稻米就叫「粳米」;至於黏性強的,那些禾桿就叫「稌」,而稻米就是「糯米」。而在秦嶺山脈以南的南方地區,米酒都是由糯米釀製的。但這並不是定律必然的,在明代的記錄之中「婺源光」就是一種帶黏性的粳稻,而這種「婺源光」米只能煮粥,不能釀酒。

古代分辨稻米,是從形態和顏色來區分。稻米分長粒、尖粒、圓頂、扁粒等不同的形狀;顏色計就分雪白、牙黃、大赤、半紫、雜黑等類別。

至於種稻的方法和時機就如下:

種稻要在溫暖的日子播種,最早只能在春分之前幾日播種,而最遲就於清明之後的幾日;因為天寒會令稻種凍死不生的。至於在播種之前,是要用稻草和麥桿包住種籽,放置水中浸泡幾天,俟等種籽發芽,然後才能撒到田中,青苗長到一寸,就叫做「秧」。而秧到三十日以後,就必須要拔離種籽田,分栽到其他田畝之中。但田畝蓄水情況必須適當,倘若遇上乾旱或是積水過多,都會令到稻秧死亡,所以不可插秧。如果三十日以後秧苗還未插到田上,禾稻就會因為過長而分長枝節、攤分了結穗的營養,只能結出極少的穀粒,就會歉收。至於以明朝的例子計,一畝秧苗就可以足夠移栽二十五畝稻田。

秧馬。《天工開物》原無此圖。但為說明古人插秧的器物故移用至此。

插秧之後,有些早熟的品種只需七十日就可以收成。而最晚熟的品種就要經歷由夏天到入冬近二百日才能夠有收成的。而在廣東、廣西、海南一帶,就有農民會在冬天播種,而在五月仲夏可以有收成,因為這些地方無霜期比其他中國南方地區長,稻種並不會因為天寒而萎謝。

但大部分的稻田如果持續缺水達十日,稻子就會乾枯。夏天插秧而冬天收成的水稻就必須要種在山間可以獲得穩定水源的田間,因為他們受制於土壤溫度與品種生長期的局限;至於在湖邊種稻米的米農就懂得等到夏天洪水過後的六月前後才插秧,正如上文所述,他們的秧苗亦要先作準備,所以米農會在高地先栽培稻米,然後到洪水過後才能栽秧。

在長江中下游平原一帶,稻米多數能夠種出一年兩造。而第二次的秧在當時稱為「晚糯」,並不屬於粳稻的一類。而在六月早稻的收成以後,稻農必須犁田翻土再插另一批的秧。早稻田的苗秧必須長期受水,如果缺水就會死亡;但第二造的苗秧卻不必長期受浸;但若果在第二造種植夏秋季雨天較少的話,就要每天灌溉稻田。這批晚稻除了食用之外,剩下的米糧,還會為農夫帶來春酒的利潤。

一般來說,稻米缺水十天就會枯死。但後來人們培養出旱稻,農夫就可以不必用水田來栽種稻米,在高山引水艱難的地方也能種到稻米。

 

在明朝當時還會一種「香稻」,富貴人家會買這種作物來享受其稻香,但是因為產量低、收成少,宋應星認為,若以糧食作物的產糧角度來評量它,就不能稱它為上品。

原文附錄如下:

凡稻種最多。不粘者,禾曰秔,米曰粳。粘者,禾曰稌,米曰糯。(南方無粘黍,酒皆糯米所為。)質本粳而晚收帶粘(俗名婺源光之類)不可為酒,只可為粥者,又一種性也。凡稻穀形有長芒、短芒、(江南名長芒者曰瀏陽早,短芒者曰吉安早。)長粒、尖粒、圓頂、扁面不一,其中米色有雪白、牙黃、大赤、半紫、雜黑不一。

溫種之期,最早者春分以前,名為社種,(遇天寒有凍死不生者。)最遲者後於清明。凡播種,先以稻麥藁包浸數日,俟其生芽,撒於田中,生出寸許,其名曰秧。秧生三十日即撥起分栽。若田畝逢旱乾、水溢,不可插秧。秧過期,老而長節,即栽於畝中,生穀數粒,結果而已。凡秧田一畝所生秧,供移栽二十五畝。

凡秧既分栽後,早者七十日即收穫,(粳有救公饑、喉下急,糯有金包銀之類,方語百千,不可殫述。)最遲者曆夏及冬二百日方收穫。其冬季播種、仲夏即收者,則廣南之稻,地無霜雪之故。

凡稻旬日失水,即愁旱乾。夏種冬收之穀,必山間源水不絕之畝,其種穀亦耐久,其土脈亦寒,不催苗也。湖濱之田,待夏潦已過,六月方栽者,其秧立夏播種,撒藏高畝之上,以待時也。

南方平原,田多一歲兩栽兩獲者。其再栽秧,俗名晚糯,非粳類也。六月刈初禾,耕治老稿田,插再生秧。其秧清明時已偕早秧撒布。早秧一日無水即死,此秧曆四,五兩月,任從烈日旱乾無憂,此一異也。凡再植稻,遇秋多晴,則汲灌與稻相終始。農家勤苦,為春酒之需也。

凡稻旬日失水則死期至,幻出旱稻一種,粳而不粘者,即高山而插,又一異也。

香稻一種,取其芳氣以供貴人,收實甚少,滋益全無,不足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