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安法實施 翻案一浪接一浪

曹彰孫權陸游同遭檢控 施耐庵羅貫中被拘留

【本報訊】壬寅虎年正月初一起,陰間推動的生靈安全法(簡稱生安法)在某些地獄及極樂地區刊憲施行。當局指訂立法例的原意是在天界的特定框架下,還所有生靈的生存自由,特別是為保障老虎的生存權利。條例訂明,縱然是自衛殺虎,或鼓吹他人因為任何原因殺害老虎,均屬違法,最高可以判十世監禁。陰間司法部門認為,這有效遏止威脅生靈安全的行為。
為審訊相關案件,生安法法庭會設有指定法官,並不會設置任何陪審團。
法例實施後的第一日,東漢末名將任城王曹彰(189-223)、吳大帝孫權(182-252)被馬面送至道錄司衙門搜證,而詩人陸游(1125-1210)於清晨被預約拘捕。但根據陸游指,馬面小隊有撞爛陸游大門門鎖入屋。三人均被控告有謀殺老虎。消息人士指,曹彰有杜甫詩證實他曾「射殺山中白額虎」,而孫權殺虎的事蹟更是記載在正史《三國志》之中,而案情最嚴重的陸游將殺虎情節美化,並寫進自己的作品之中。
地府發言人指,老虎平日維持陽間生態治安,是自然界的紀律部隊,任何人士均不應殺害執勤或休班的老虎。而民間撐虎聯盟、愛虎之聲均發表聲明認同緝捕曹、孫、陸三人。
至於撰寫在著作《水滸傳》中加入「武松打虎」情節的施耐庵(1296-1372)與在《三國演義》誇張孫權射虎的羅貫中(1320-1400)則被控告煽動殺虎罪,現在還押,不准保釋。消息人士指二人作品美化殺害老虎的罪行,令更多人誤會殺虎是英雄行為,應加以遏止。
至於在《東周列國志》寫有「虎皮蒙馬計」的馮夢龍(1574-1646)據報已潛逃,當局加控馮夢龍散佈色情刊物罪,並將其著作《情天寶鑑》交付淫審處備查。
有先人指「生安法」有「生安白造、構陷羅織」之嫌,認為刑審太重,亦無公平審訊,法例近於為加害相關人士而度身訂造,與惡法無異。但亦有自稱愛護動物的先人認為,訂立「生安法」並沒有影響他的生活,「生安法」亦有利生態「行穩致遠」,令更多人希望輪迴成為老虎,自己在農曆新年過得很愉快,除了天氣寒冷之外,自己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