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弼時爵士:法例要清楚 犯法有後果

[本報訊]

為慶祝陽間香港第五屆政府群賢畢集,用人為材,本報總編輯特意前往雪廠街高唱廣東名曲《十一哥》助慶。但慶祝活動驚動陰間,首席按察司羅弼時爵士(The Honourable Sir Denys Roberts, 1923-2013)途經詢問究竟,得悉原由後,表示政府確是深慶得人,能夠湊得道德水平相若的人士填滿空缺。

資料來源:《壹周刊》2014年7月3日,鍵連:http://hk.next.nextmedia.com/article/1269/17307909

總編輯向羅弼時爵士展示候任湯姓行政會議成員的提問(見附圖),爵士徐徐解答:「那是你們華人的民間說法,香港法例第200章123、124有講及的,就是『A man who has unlawful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a girl under the age of 13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on indictment to imprisonment for life.(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而124是講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爵士稱:「這些都是嚴重罪行,犯法會有後果。大律師應該要熟知,不懂就應該查閱文獻。」他更指,保護兒童是非常重要的議題,希望新屆政府繼續就此多加努力。

羅弼時爵士笑指總編輯高唱《十一哥》情感澎湃,可公開演唱。總編亦答允農曆七月十四為亡魂義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