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是怎樣煉成的

在文明的世界裏面,任何的「人體實驗」都要得到志願者的同意,研究才算是合法合宜;因為在實驗階段的「醫學」,隨便錯手,足可毁人一世。而在文明盛世,唯一一種不需志願者同意的人體實驗,大抵就叫作「教育改革」。
香港在實施《殘疾歧視條例》之後的千禧年代,融合教育在全港學校實施。融合教育打破了「特殊教育」的絕對分界,令所謂「殘疾」學生進入「主流」學校。我一直都反對下「主流」這些標籤,因為教育從來只有合適不合適,沒有主流和小眾教育之分,任何的因材施教,能令學生有得長進發揮,育成為一個品德良好之人的,都叫作合適的教育。囚在學校八九個小時無所事事,這只是今日香港教育的普遍現象,但這種教育的學校,絕對不算是語意上的「主流」。但為方便討論,我們依然會使用今日社會常見的一些術語,並將於適當位置向各位表達我對這些「名詞」的看法。
1970年代的香港留意到,失明、失聰、有限智能發展人士需要另一種的教育,例如使用凸字教育、手語教育,於是陸續出現「特殊學校」,為該等學生提供教育。特殊教育當然有被人詬病之處,例如課程教育與非特殊學校落差太大,無法令該等學童在畢業後投身社會;又有指特殊教育令社會對殘疾人士掛上更大的標籤,於是社會在趨向更「文明」的年頭,我們出現了具崇高理想的「融合教育」。

香港教育局有關「融合教育」的電視廣告截圖。

融合教育的實施關鍵,就是將被判別為有特殊學習需要(SEN)學生混進非特殊學校。於是在本世紀初的年頭開始,學生只按其學術表現分派到各級別的非特殊學校,於是具體的現象是:在第一級別的學校,縱然沒有任何老師曾接受過手語訓練,這些學校往往會收到一些弱聽生;或許只有兩至三成的教師受過初階的特殊教育培訓,但第三組別學校之中,就會收到若干數目各式各樣的輕度智障、自閉、小兒多動症學生。
為素食者提供素食菜單,其實並不叫歧視,而是關懷;但強迫素食者在盲選之中,自己挑進一間賣牛肉漢堡知名的快餐店,那只是刻意製造矛盾。
在寫以下事情之前我必先說明,我對任何特殊學習需要學生均無歧視,只是藉此向世界表達,今日制度上的局限,令他們得不到應有照顧的不公。
這一刻,請大家先閉上眼幻想一下你在香港讀書時的那種課室。一個典型的舊式課室,四四方方的那種,只要一個門口的那一種。今次的舞台在一所第三組別的中學,也即是最低組別的那種中學。他們沒有選學生的條件,大抵只能來者不拒,於是,所謂SEN學生的比例,也會相對的高。
同一個課室之中,這時只有三十個學生,也是這一級所謂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集中的一班。教授這一班的老師,本應都曾接受過「特殊教育訓練」,但正如每個人都看過球賽但並不是無人都是球星一樣,接受過訓練,不等於懂得教育所有類別的特殊學習需要;同樣都叫SEN,自閉和有限智能發展,就根本是兩種東西。
但課堂日常,並沒有因為任何東西而停滯。因為這是融合教育的「主流學校」,一樣要面對「文憑試」,正因為這群孩子的家長送了他們進「正常」學校,而一般人的「正常」最起碼要中學畢業,於是,這些孩子每日在各種各樣的掣肘下,玩著你和我都曾經經歷的「遊戲」。
讀寫障礙,今日十分常見。這類孩子平日溝通正常、對答甚至可以極為大方得體。再者,今日你不難發現有不少名人都曾經被診斷有讀寫障礙;只是這種孩子在第三組別學校,就多半沒交上好運。他們縱然有明顯的讀寫障礙,依然沒有可能遇到一份調適版的教材;他們和「正常」學生一樣,依靠「閱讀」大量的文字來學習;學不到還好,最難為者,莫過是學不懂不合格,要被罰抄的那種痛苦;試想像,先來一個小測,你眼前的字你每個都懂看,但得花更多的時間你才讀得懂;作答後收回試卷,遇到寫錯拼寫,要你用你很陌生的文字寫五十次某名詞,抄過以後又再重測,如是這樣,你有機會「愛上學習」嗎?不自殺已屬萬幸。
在這種充滿失敗的學習環境之中,這些融合教育,只會為學生帶來一層層的挫敗感;而讀寫障礙又是這種融合教育地獄的第一二層;最深處的,還有其他。
在第三組別學校之中,互助互愛的班別是有的,但還得要老師刻意和辛苦的經營;因為學生的「組別」往往又與其父母的社會資本有關的。這兒牽涉到另一種複雜的社會學推理,這種推理將另文再述;但在第三組別學校之中,學生往往因為不當的家教(可能是溺愛、家暴、錯誤的家庭觀念)而令人有此類學生「無家教」的不恰當評論。而欺凌在這種學校,就更為表面、直捷和明顯。特別要說明一下,任何環境都能孕育欺凌,現在這個引介,只為下文作始。
剛才的那個「特殊教育班」,在大家都無法在學業成績獲得成功感的氣候中,有部份稍懂鑑容辨色的孩子成為「脫穎而出」的一群;他們也明白到,似乎在任何學校之中,巴結老師絕對是生存之道。是故他們會甘願作老師的耳目而當成一種服務,每日告發其他學生;我遇過的其中一例,就是同樣是讀寫障礙的學生、抄著同一份功課,先抄完的那個孩子,誠實地承認自己抄同學,然後告發另一個讀寫障礙生。到尾他問老師,我是個誠實的孩子,你能不能給我一個優點。
看到了沒。弱者會抽刀向更弱者,魯迅先生是沒騙你的。
亦正正因為這個「魯迅原理」,特殊教育班一樣是欺凌處處的。

魯迅《雜感》。

正如我在上面所講,欺凌在任何環境都能出現,但在融合教育的環境下,欺凌有時候卻變態地成為這些制度上的弱者獲取「成功感」的地方。著名的心理學實驗「史金納箱(Skinner Box)」告訴世人,原始地植根在我們本能的學習機制,就是你覺得獲得獎勵(即其理論所謂的「正刺激物」)的事,你就會繼續做;你覺得遇上傷害(負刺激物)的事,你就會不做。學習,在「正常」的「融合教育」之中,對SEN生來說是痛苦的。但完成一件事的快感,包括欺凌更弱者而得來的成功感,卻是難得一見的甘泉!這樣說的確是一竹篙打一船人,有點以偏概全,但這種不幸,只要你睜開眼,不三兩日就在某一個班房發生。

「老師,他倒了我的書包。」這是一個中五學生的投訴。他的「類型」是所謂「有限智力發展」(坊間常稱的「弱智」),他沒法有效地表達自己,能講喜、講怒,但要他用文字憑空寫出喜怒不可能;要他組織這份事,有難度。
但根據今日「正常」學校的「正常」處理手法,遇到學生衝突,第一要務是寫口供紙,立案,有文件才叫事幹,沒文件叫空徒勞,老師的功能在「平息」事件,並不在根本解決問題;所以老師在關懷問候了這個學生之後,帶他回到「案發現場」執拾,下一個動作,就是叫他寫口供。
當然,也需要其他目擊者寫「口供」;亦一如所有校園欺凌一樣,旁觀者一般都是欺凌者的一環,他們只抱著看熱鬧的旁觀者情操,也礙於他們所識的文字有限,一般「口供」也不會寫太多。亦是查無可查。當然,亦有立心不良的小孩會顛黑倒白,將自己所見的東西逆寫,即是將受害者誣成肇事者一樣。
精明的讀者,到如今,你會怎樣查辦結案?
如果你還記得,這些班中,有些孩子是靠頂證他人而獲取快感的,那麼你就找到破案的鑰匙了。這些困在三百呎課室的衝突尚能解決,但這個「有限智力發展」的孩子的小息呢?試過付完錢被另一個頑童在人群混雜中搶走食物有之;在廁所上被淋水有之;如果遇到有心的學校老師,他們每天要面對沉重的教擔和行政職務分身乏術,遇到空閒的,可能又深諳生存之道,一見這些查無可查、破無可破的懸案,就著力平息,大事化無。最慘是這些「化無」的「小事」,在這孩子的中學生涯之中,一一都鑄成了悲劇。
被欺凌的孩子會心理發展不平衡,這個我們都知道;但這和「融合教育」的原意符合嗎?在這種制度下,這些孩子可以有美好愉快的人生嗎?我到今日還滿抱懷疑的問。
在這倒書包案看到的欺凌不過是一小部份。制度呢?這個制度的設定時,有沒有人想到這些「弱者」的不幸?
在二十四歲以前,我一直以為這個世界都應該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運作,那世界就會更為美好,後來多謝一位和我很要好的左翼思想朋友提醒,我才猛然發現,人為追逐那些虛無的快感可以自虐到一個難以想像的地步時,才聽到這個人世間有一種叫「無知之幕」的東西,也即是教你去幻想你是最弱的那個時,怎樣去定規矩;如果真的理性的教育改革,不也應該從最弱的那一環想想嗎?
文章到這兒,我們還未探討到如何令欺凌終止,如何使公平重臨,但在這兒,我想大家都停一停,想想,我們的社會在尋求公平的時候,是不是在無知之中,自己設了些制度來製造欺凌?